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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肸子

杨肸子集团公司董事长在化工厂氯气库“7.31”液氯泄露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镍电解三车间

杨肸子集团公司董事长在化工厂氯气库“7.31”液氯泄露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镍电解三车间

杨肸子

集团公司董事长在化工厂氯气库“7.31”液氯泄露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017年8月8日)
同志们:
安全生产问题,安全教育问题,应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正因为老生常谈,往往会让好多同志不以为然、患上麻痹症,在安全生产方面一旦患上麻痹症就会带来灾难。一个个血的教训反复告诫我们,谁麻痹谁就要付出血的代价,哪个企业麻痹哪个企业就要遭殃,什么时候麻痹什么时候就可能大祸临头。因此,公司今天召开这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就是要解决好我们一些单位、一些部门、一些同志,在思想上、观念上、认识上、工作上、措施上、作风上、效果上因麻痹而带来的安全问题或隐患。通过事故警示、案例分析,让大家长长认识、长长意识、长长知识,变变观念,改改思路,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长长认识,就是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安全生产一条红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讲全局的高度和对职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长意识,就是要从国内外的安全事故中、从甘肃省的安全事故中、从公司身边的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从观念认识、方式方法、安全措施等方面寻找差距,强化安全观念和激发安全意识;长长知识,就是我们很多的问题,不完全是认识问题,也不完全是意识问题,而是知识问题、方法问题、能力问题,也就是会不会、能不能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的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管控方法的研究,重点解决懂不懂、会不会、能不能的问题,以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我是希望通过本次安全警示教育大会,让大家认清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想一想、看一看、查一查,你管辖的单位、区域或业务范围,制度体系健全了吗?法规制度落实了吗?层级领导履职尽责了吗?安全风险可控受控了吗?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了吗?应急救援体系健全了吗?两个安全责任清单编好了吗?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到了吗?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让大家警醒起来、行动起来、落实起来、认真起来、严厉起来,让那些在安全生产上不严不实的同志,不担当、不作为的同志,特别是让那些已患上麻痹症的同志,认真反省、认真思考、认真整治。
刚才,安全运行管控中心、工程管理部、贵金属冶炼厂、化工厂、保安公司、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和职工医院等单位和部门分别站在各自的角度分析了事故原因,使在座的各位同志听了之后都可能会产生“这是因施工人员误操作而导致的一起意外事故”的想法。但是,我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绝不是简单的误操作导致的意外事故,而恰恰是我们相关部门和单位层级人员管理粗放、麻痹侥幸、违规违章、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细不实而导致的一起责任事故。因此,我们更应该以事故为切入点,查找我们安全管理层级和环节中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决不能得过且过、推脱责任;更应该深刻反思层级人员的两个责任清单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红区管控、保命条款、制度规程是否落实等突出问题。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宋亮副省长在公司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从汲取教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三个方面强调如何搞好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
一、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7·31”氯气泄漏事故是继2015年龙首矿新2号井“7·7”火灾事故后的又一起严重事故,也是继2006年化工厂“8·6”氯气泄漏事故后的又一起氯气泄漏事故,虽然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影响极其重大,也让我们十分后怕。当时氯气管道压力当量较高,前几次堵漏都没有成功,如果应急处置一旦失控,管道中10吨左右的氯气如果全部泄露,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就不是我们在座的哪一位厂矿长肩上能够扛起的责任,恐怕连我和得信、连公司班子也很难能扛起的责任。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及时向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报告了事故情况,省上主要领导专门作出了批示,在8月4日公司干部大会上,宋亮副省长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又提出了要求。从“7·31”事故调查中掌握的情况看,这起事故绝不是偶然的,暴露出我们各层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在思想认识、法规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教育培训、项目建设、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一是领导层没有真正意义上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安全部署,国务院安排的全国范围内的安全巡查工作刚刚结束,部署为期三个月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又已经开始,可是我们还没有把风险管控,真正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把应急建设,挺在救援前;公司历史上的“11·21”事故、“7·9”事故我们还没有忘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深圳“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酒钢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惨痛的教训就摆在眼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和广度可以说是空前未有。但是,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把安全生产真正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抱有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甚至不忙也不去做”的习惯倾向普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表面上重视安全生产,实际上虚张声势”;一些领导干部口口声声说对安全工作如何如何重视,但我们重视的具体体现在哪里?究竟投入了多少精力,花费了多少时间,氯气库重大危险源如此重要的场所,事故前也不见我们领导干部的身影,难道只是会议上强调强调、口头上要求要求就算重视了吗?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各层级的安全职责,也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在座各位想一想,我们大家都按要求做了吗?重大危险源有几个?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性风险有多少?分布在哪里?我们去过几次?管控情况如何?我们清楚吗?公司每季度安排的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次都有领导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参加,不是说领导不参加一次安全检查就是对安全不重视,但是我认为还是不妥,上行下效吗!有感领导吗!如果单位领导不参加,部门和车间领导就不重视,蝴蝶效应大家都知道吧,那么各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质量与效果如何?我想就不用说了。还有就是没有认真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和失职追责考核办法,造成不少领导干部成为“甩手掌柜”,仅靠职能部门唱“独角戏”,责任到不了人、靠不了实;另外,公司要求各单位层级领导每月拿出一定的时间研究解决“四安全”问题,而我们的不少单位领导却高高在上,认为没有可研究的安全问题。难道在氯气库这样的危险场所进行施工、动火作业不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重大安全问题吗?可是三家单位没有一个领导亲自组织研究,也没有一个领导亲自到施工现场进行安排部署,造成重大安全事项管理和决策上的领导缺位。但是,事故发生后三家单位的所有领导都赶到了事故现场,组织或参与救援,这是典型的事后管控的表现。如果大家把事后救援这种重视的态度放到事前预防上,本次泄漏事故就不可能发生。
二是安全管理粗放、敷衍塞责的现象依然普遍。一些单位缺乏安全生产的内在压力和动力,主动实施精细化安全管理的意识不强,依赖上级部门检查督促的思想严重;一些单位制定的制度、措施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不能发挥管控作用,距离“双重预防”、“五四三二一”和金川“五阶段”管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就拿目前全公司9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来说,应该是公司上下的重点管控对象,但是我们扪心自问,所属单位的领导对其管理制度、管控措施、责任落实、应急管理等各环节亲自组织进行研究了吗?我们的制度符合重大危险源管控要求吗?管控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层级人员的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应急能力建设是否有效控制事故后果?现在有没有哪个单位的领导能够拍着胸脯说我们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能够确保万无一失?我想还没有一个领导可以站起来这样说;氯气库既是重大危险源,又是红区管控对象,在这样的区域施工,没有按照重大危险源来管理,没有一家单位的领导亲自到现场研究指导,实际动火人不是动火证上的动火人,而且是一个持假证的人,氯气库门岗登记本上也查不到此人信息。国务院安委办巡查组对公司氧气站重大危险源巡查时发现,动力厂未对氧气站液氧储罐与接地网连接情况进行测试,消火栓锈蚀严重、水带配置数量不足,报警电话未连线等问题。还有其他单位的几个重大危险源、冶金炉窑、工业锅炉、矿山的提升系统、井下无轨设备等可能造成灾难性事故风险,管控情况究竟如何。我们对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的重大危险源都管到了这个程度,其它安全管理方面的粗放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员工。大家知道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都围绕其主题做了大量工作,完善了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每次上级检查、事故之后分析,安全责任仍不明晰、上下一样粗,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国家去年以来要求的两个责任清单,目前公司各单位研究和落实到什么程度,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关键要害岗位或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责任是不是真正细化分解到了每一层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我想会有不少人说不清楚。恐怕层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只停留在书面上、口头上,没有落实到具体管控行动中。就拿这起泄漏事故来说,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公司安排了监火人,项目主管单位贵金属冶炼厂、属地化监管单位化工厂也分别安排了监护人,动火证上也明确了动火负责人,但监火人、监护人、动火负责人都以忙其它工作为由,离开了动火点,没有履行到监火、监护责任。更有甚者,动火证批准的动火人没有动火,而是安排了一个持假证的人进行动火,却无人知晓,更无人制止,直至造成后果。这就是典型的粗放、松散管理而造成的事故,也是安全失察失职的典型案例。
四是在研究、学习、落实法规制度标准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一些单位不主动研究和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公司下发的制度也不认真组织研究和学习,对本单位制度与上位制度不符也不及时修订和完善,造成二级单位制度松于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事故发生后,一些单位不是对照国家规定和上级制度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是想法设法在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条款,甚至断章取义证明自己的管理没有问题,找客观、找理由,推脱责任。2014年国家颁布实施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化工厂氯气库区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保安公司也在2016年5月下发了《关于对动火监护及审批程序进行调整的通知》,将化工厂氯气库动火作业因属重大危险源或红区管控要求由过去的二级动火调整为一级动火,而化工厂仍依据自己的制度按二级动火进行审批和管理。另外,安全运行管控中心今年5月份下发了《工艺气体管理规定》,明确了氯气库墙内氯气管网资产管理归属化工厂,墙外归属使用单位,而化工厂、贵金属冶炼厂没有认真研究和学习,仍按照过去的惯例归属进行管理。这是典型的经验管理、传统管理的特征,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大家还没有形成依法治企、依法治安的理念,法治思维、法治信念还没根深蒂固所致。
五是建设项目和外包队伍安全管理问题依然突出。这起事故也暴露出了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交底、监理及外包队伍施工人员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就设计而言,设计主管部门认为管网属性、型号等均没有变化,不设计也能施工,只是为了应付质监部门而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设计,设计说明书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任何交待;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制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大而化之,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明确规定,动火前要对在用管线实施隔离后,方可动火,而施工方案中也只字未提;监理单位审批施工设计方案时,对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审批把关不严,施工技术交底过程对可能误伤其它氯气管道没有预判;劳务队管理粗放,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随意调换现场作业人员,对更换的人员何某没有进行专门培训,只是将别人做的试卷复印了一份让其签名就代替培训,对新更换人员的资质也没有严格认真审查,致使何某持假证违规进行切割作业。我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工程建设公司平时就对外包队伍疏于管理,以包代管;二是属地化监管单位对动火过程的监管,也是流于形式,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等。
六是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三重预防机制建设非常薄弱。去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先后三次下发文件,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核心内容,要求企业必须抓好落实,公司也将应急建设纳入双重机制同步建设,形成三重预防机制,主管部门也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这项工作我也强调了很多次,但是仍然没有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滞后、建设质量不高,风控清单、问题清单还未编制到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还存在较大问题。就拿这起泄漏事故来说,《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明确规定特殊动火作业动火点所在生产车间应预先通知单位调度室和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置。但是公司厂矿两级应急预案都没有进行明确,工程建设公司、贵金属冶炼厂、化工厂也没有一家单位按国家规定在动火前通知周边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如果铁路沿线等周边人员采取了应急防范,事故的影响范围就会缩小。另外,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区域动火作业,应该配备防化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堵漏工具等必要的应急装备或器材,即便工作时不佩戴,也应放置在现场,但也没有做到,也没有任何人员加以提醒。事故发生后,安全运行管控中心启动了公司应急预案,通知周边单位组织疏散和撤离,但相关单位没有明确撤离的方向和地点,镍冶炼厂顶吹炉车间的人员全部集中在厂房门口,没有疏散到指定的区域,一旦风向发生变化,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工厂现场非救援人员过多而且这些人员防护不到位,现场显得较为混乱,现场监管不严。暴露出我们的应急体系建设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一些关键的节点还应进一步补充完善,应急演练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还有很多很多问题,我就不一一列举了。这些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其引发的事故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我认为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管理问题,管理问题归根到底是领导责任问题,就是我们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如果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违章行为,一切事故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二、坚守安全红线,守住思维底线,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要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不安全发展就不可持续,人没了发展就没有了意义。要坚决摒弃“发展是大道理,安全是小道理”、“发展是硬任务,安全是软指标”、“带血的GDP也是GDP”的错误声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和人文关怀,守紧把牢安全生产这条底线,
一是各级领导要把坚守“零伤害”生产,作为我们最崇高的安全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指出,“人的生命最为宝贵”。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必须坚守“零伤害”这一信念,牢记在思想深处,刻在脑海里,始终坚守。虽然实现“零死亡”、“零伤害”这一神圣目标还很艰难,但我们也要为之而奋斗。只要我们各级领导坚守“零伤害”这一信念,秉持“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的安全理念,只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一任领导,保一方安全,只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员工的生命当作自己的生命,“零伤害”这一神圣目标一定会实现。其实三矿区已实现“零伤害”七个年头,已为大家做出了榜样。
二是各级领导要把追求“零伤害”生产,作为我们最神圣的职责。落实好“零伤害”生产这一神圣职责,就是要把员工当兄弟、当亲人,要把员工的生命看作自己的生命;落实好这一神圣职责,就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去抓安全。如果我们的领导都像本次氯气泄漏事故中涉及到的单位领导事前都高高在上,不下基层去研究安全、落实安全责任,何谈零伤害生产、平安生产,何谈把员工的生命当成自己的生命?我们领导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树立靠前指挥的思想,不要拿员工的生命去冒险。不打无把握之仗,不当甩手掌柜,要敢于担当,任何时候在安全生产上都要研究好、落实好,做到心中有数、警钟长鸣。
三是广大员工要做自己生命的主人,把追求“零伤害”生产作为自己的神圣责任。实现“零伤害”生产这一神圣目标,既是广大干部的神圣责任,也是广大员工的神圣职责。首先教育员工树立自己的安全要自己负责,自己的生命要自己珍惜、自己做主、自己把控的理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二要强化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的培养,实现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再到我能安全的转变跨越,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掌握保护好自己安全的技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特别是要掌握自我避险、自我逃生和自救能力,让每一位员工与广大干部一起同做生命主人、共守生命安全。
四是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管安全。各级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法制要求,在主要领导总负责、安全主管领导总牵头的架构下,其他领导应当遵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准则,全面履职尽责、依法依规管好安全。各单位、各部门领导都要坚决摒弃没有事故时不作为,发生事故后乱作为的思想,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层级领导安全责任,细化两个责任清单,要做到不仅仅自己严格落实好安全责任,而且要监督和引领下属履行好安全责任。
三、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苗头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五四三二一”管控思想,强化“五阶段”建设,建立双重预防与应急救援三道防线:一是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第一道安全防线,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第二道安全防线,从生产经营过程中,全天候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三是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最后一道防线,从末端强化应急救援建设监管。切实控制重特大安全风险,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防范救援失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要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筑牢安全行为根基。安全工作能不能抓好,首先就要看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的牢不牢。从氯气泄漏这次事故看,暴露出层级领导与作业职工的安全意识低的惊人,且还为数不少。领导重视安全的意识、施工单位的自我管控意识、属地化单位的监管意识、作业人员的自我确认意识等,在这一次氯气管道拆除作业中,属于缺失,没有得到体现,安全生命红线和思维底线没有得到坚守。虽然这是个案,但却给我们大家再次敲响了警钟。希望各级领导从中认真汲取教训,决不能拿职工的生命开玩笑。真心希望大家真正把“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最高信条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第一的重要性,认识到违反安全红线与底线的严重后果,从而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强化提升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筑牢安全行为根基。实现层级领导者依法决策高度自觉,形成习惯;层级管理者照规管理高度自觉,形成习惯;操作者按章操作高度自觉,养成习惯。
二是要把“五阶段”安全文化管控模式落地作为深入推进“五四三二一”的首要任务。金川“五阶段”的实质是通过文化引领,提升素质,凝聚力量,促进管理,塑造形象;通过“五阶段”建设,有效控制不同层面的风险,消除不同层面的隐患,也就是“控险消患”。比如通过第二阶段“安全三区”、“安全红区”和“固有本质安全化绿区”建设任务,控制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也就是灾难性事故风险,消除灾难性事故隐患;通过第三阶段“安全防护、安全隔离、安全保护等”建设任务,控制动能、势能、电能等能量危险源,控制能量失控风险,消除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隐患。如果一个单位风险控制了、隐患消除了,还会发生事故吗!因此,在推行“五阶段”上,各单位不能有抵触,尤其是领导一把手要全力支持,要学习好、研究好、掌握好其内涵实质。当然一个科学管控体系的形成要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总结,优化和提升,也应该允许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就需要各单位结合自己实际不断改进优化,去伪存真,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使我们金川自己形成的安全文化管控体系更加科学、有效,为我们实现“零伤害”目标保驾护航。安全运行管控中心要抓紧拿出“五阶段”推进计划和落实“五四三二一”具体措施。要采取跟踪督办、警示约谈等强有力地倒逼措施,推动“后进”单位加强“五阶段”建设和“五四三二一”管控措施的落地。通过优化“五阶段”,推行“四不放过”,落实“三层责任”,加强“两化建设”,实现“一大目标”,形成完整、动态、闭环的安全管控体系。
三要突出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任务。关于突出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管安全,要管风险、管隐患,把风险管控、隐患管控,挺在隐患产生前和事故发生前”的风控理念,研究建立“安全风险与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为控制重特大安全风险、防控重特大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让过去“以查隐患为主,上升到以研究风险、控制风险、消除隐患为主上来”。关于突出抓好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按照“管安全要管应急,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挺在救援失控前”的理念,加快完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高风险岗位应急处置卡的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决策指挥和处置水平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之间、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应急联动建设,不断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控制救援失控风险。总之通过双重预防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实现“控险消患”之目的,让“灾难性风险”、“致命性风险”、“轻重伤风险”和“扭伤性风险”处于可控受控状态,助推“零伤害”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安全运行管控中心要组织人员对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公司两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再梳理、再规范,要本着“安全管理没有特权、也没有例外,一切权力、安全行为都要放在法规的框架下,装在制度的笼子里”的原则,对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科学性、可执行性不断进行检验,对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要认真修改,确保制度和规程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而且把严格执行制度和规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的抓下去,逐步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让执行制度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制度标准。
五是全体职工要凝心聚力、群策群力管安全。要使全体职工成为建章立制的参与者,增强职工群众学安规、用安规和守安规的自觉性,让教育在教训之前、管理在处理之前,改变让职工生硬背安规的现象。要使全体职工成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主导者,做到派标准班、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和交标准班,改变只是让职工被动执行的现象。要使全体职工成为安全检查考评的推动者,激发职工齐心协力管、抓、保安全的内在动力,彻底改变只是让职工置身事外被考核的现象。
同志们,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安全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安全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事业之基。我希望各级领导干部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认识、强化担当、强化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全体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公司安全发展水平,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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